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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技术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6-05-09 来源: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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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利科技工作会议要求和“十五五”水利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水利行业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支撑水利高质量发展,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技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技术需围绕提升“四种能力”,支撑“六条实施路径”要求,重点聚焦“天空地水工”一体化透彻感知装备、水网工程绿色建造与智能运维技术装备、智慧水网调控技术等高新技术,以及服务于“三个江河”“三个洪水”“三个大坝”等重点工作的关键技术成果。

  2.申报单位根据《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技术应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具有国内外应用实例且应用时间1年以上。

  3.申报技术应为近3年内成果,须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成果评价,申报须提交成果评价报告(2023年5月1日后的成果评价报告有效)。

  4.同一项技术及在推广证书有效期内的技术,禁止更换推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相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禁止重复使用。

  5.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第一完成单位应在申报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取得一致意见。

  二、申报推荐

  1.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所属单位技术成果,应对所推荐技术的真实性等负责。

  水利部直属单位、中央企业、有关高校及其他技术持有单位可直接向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申报,并对申报技术的真实性等负责。如经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推荐,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提交至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申报技术不超过15项;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推荐技术不超过30项,其中,长江科学院、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申报技术不超过12项;其他流域管理机构推荐技术不超过15项;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技术不超过5项;各共建高校申报技术不超过5项;其他申报单位申报技术不超过2项。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cwsts.mwr.cn:8080/web)进行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

  2.申报单位首次登录管理系统须按要求完成管理员账户注册。已注册单位可直接在线填报。各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所属单位申报材料须提交至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3.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技术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技术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提交至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四、申报时间

  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受理时间截至7月10日24时。申报材料经管理机构受理后,申报信息不得更改。

  五、其他说明

  1.目录征集遴选发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社会组织开展遴选。

  2.申报技术名称非产品名称、非科研项目名称,应提炼总结关键技术部分内容,做到清晰、准确、简短,避免笼统、模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3205490、010-63205486、010-63205470

  电子邮箱:syjs@mwr.gov.cn


  附件: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申报说明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2026年5月9日




附件:
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申报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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